本報訊(記者李治燕)近日,西安市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啟動農村住房保險工作,即農村戶籍居民每戶每年繳納20元保費,保期內房屋因火災、泥石流等被損壞,可獲得最高15000元保額賠償。
  西安市農村住房保險的被保險人為全市範圍內居住在農村且具有農村戶籍的所有居民;保險標的原則上應為被保險人自有的、用於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屋;保險期限為從投保之日起計算一年;保險責任為在保險期限內,由於火災、爆炸、雷擊、暴雨、洪水、雪災、風雹、冰棱、滑坡、泥石流、崖崩、地面沉陷、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外來不屬於被保險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築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造成農民房屋的倒塌或損壞,承保機構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理賠。如發生大面積災害,承保機構應在接到報案後24小時內進行查勘工作,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達成有關賠償金額協議後,原則上應在10日內支付保險賠款。
  保費以戶為單位,每戶年繳納保費20元,保額為15000元。對參保的農村低保戶和分散供養的五保戶,除省財政每戶補貼5元保費外,市、縣區兩級財政每戶各補貼5元,最終參保農村低保戶和分散供養的五保戶每戶只承擔5元保費。  (原標題:農戶年繳20元保費房屋遭災可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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