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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洛陽市公安局通報了在全市開展緝槍治爆專項行動情況。從今年3月份一系列專項行動以來,全市未發生持槍、爆炸犯罪、團夥持刀傷人等惡性案事件。當天,洛陽市公安局發佈了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收繳非法爆炸物品、槍支彈葯、劇毒化學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的通告:對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炸葯、雷管等各類爆炸物品,以及軍用槍、仿真槍等各類槍支彈葯、危險化學品和管制器具;非法使用、持有爆炸物品;攜帶爆炸物品、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走私危險物品等以上情況者,自通告公佈之日起30日內自首並交出上述危險物品的,依法從輕、減輕、免除或者不予處罰;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從重處罰。洛陽市公安局採用信件、電話兩種方式接受群眾舉報。舉報信件郵寄地址:洛陽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舉報電話:110或63133033。群眾舉報涉槍涉爆涉刀違法犯罪,最高獎勵為五萬元。
  東方今報記者 夏秀琴
  通訊員 任雙波 薛偉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鄭國鋒】【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洛陽緝槍治爆 舉報最高獎勵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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